對于離婚協議中未能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財產怎么處理
作者:上海離婚律師 時間:2016/12/30 9:41:55
夫妻協議離婚的,起草的離婚協議一般包括夫妻關系解除約定、財產約定、撫養權約定與債權幾個方面,但由于自身為非法本專業,對于協議離婚的要求不是太清楚,所以離婚協議可以會漏掉一些內容。那么,沒有寫進離婚協議的財產怎么分割呢?
協議離婚
沒有寫進離婚協議的財產怎么分割
下面,以房產為例進行講解
房產屬于你們夫妻關系存續期間之間所積攢的財產,理當屬于夫妻共同財產,應該在夫妻之間之間進行分割。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九十九條之規定“共有人約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以維持共有關系的,應當按照約定,但共有人或者約定不明確的,可以請求分割;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隨時請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礎喪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時可以請求分割。因分割對其他人共有人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房產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為夫妻共同財產。但當雙方解除夫妻關系后,該房產已從共同共有轉為按份共有,故作為房產的共有人,可以隨時要求對房產進行分割。
相關知識:
1、離婚對方隱藏財產怎么辦?
我國《婚姻法》規定:“離婚時,一方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離婚后,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
也就是說,離婚時發現對方隱匿財產的,有證據證明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交對方隱藏財產的證據,法院會根據提交的證據判決在分割夫妻財產時,對隱藏財產的一方部分或少分財產,這是對離婚隱匿財產行為的一種處罰。而對于離婚后發現對方有隱藏財產的行為的,可以在發現之次日起兩年內向法院提起重新分割財產的訴訟。
2、對方隱匿的財產如何分割?
根據上文所說,離婚時發現對方轉移、隱藏財產的,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對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夫妻共同財產或偽造債務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對于離婚后發現對方隱匿財產的,請求法院重新分割財產時,也可以請求多分財產。法院會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判決。